璃月港FC传奇右后卫
关于恢复中超联赛杯的刍议
一、中超联赛杯主要设立目的
1.增加中超俱乐部比赛场次。现中超、足协杯体系下俱乐部比赛场次远少于世界先进联赛俱乐部。
2.增加中上游球队比赛动力,避免早早出现“争冠无望、保级无忧”的状态。
3.锻炼中超俱乐部替补和后备力量,促进年轻球员(特别是u23及u21)成长。
4.可以通过小组赛前置(中超开始前1~2周)达到季前热身效果,为俱乐部及时调整状态。
5.在缺乏中超俱乐部的中大型城市举办小组赛,扩大中超品牌影响力,拉动文旅消费。
二、联赛杯赛制建议
1.中超16支球队根据上赛季联赛排名分成4档,经过抽签进入4个小组中。小组赛为4支球队单循环。
2.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地设施完善、经济条件好、有举办意愿的城市(如广州、长沙、呼和浩特等)作为小组赛比赛城市。比赛场地规格可以稍低于中超比赛要求。同时赛会型小组赛可以降低俱乐部参赛成本。
3.中超联赛杯外援使用规则与中超一致,但是在年轻球员使用上设置一些特殊政策,如“场上u23球员需与外援人数相等”。(虽然近年来中超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年轻球员,但是大部分人在u21/中乙和中超的转换中仍然难以自如,可以利用联赛杯帮助年轻球员在一线队中增加出场时间,形成u21联赛——联赛杯——中超的上升渠道。)
4.小组赛前二名出线后进入淘汰赛。淘汰赛为上赛季排名高的俱乐部做客排名低的俱乐部单场决胜,比赛在中超赛季中穿插进行,可以在休赛期前后。
通过增加中超联赛杯,可以为中超俱乐部增加3—6场的比赛场次,同时提高中上游球队争夺荣誉的动力,并增加替补和年轻球员比赛场次,帮助俱乐部及时调整状态。另一方面,可以在无顶级联赛俱乐部的城市举办小组赛,压缩办赛参赛成本,同时扩大发挥体育赛事和相关活动带动效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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